第63章 上西区故事(4)(2/3)
不过,丽莲到底是和她没什么交集的人,所以她也只是在自己失败时,偶尔想起丽莲,然后产生一些负面情绪而已。但今天很巧,她们居然在一家酒吧碰到了……而且她还看到了丽莲的男伴,一条‘大鱼’。
但‘赞助’也不是随便的,邀请一个小有名气的漂亮模特拍杂志广告可能就几十美元、百来美元,谁会因此送她几百美元上千美元的衣服?珠宝广告就更是如此了,哪怕在几十年后,也没有给拍平面广告的模特,甚至代言广告的明星送珠宝的(后者可能送一些不很值钱的小珠宝)。
丽莲在巴比松饭店时其实比她自认为的更有名,即使她根本没在巴比松住多久——她在巴比松时,正是那种会被称之为‘美神’的姑娘。这算是巴比松内部的一个叫法,指的是每晚都能得到很多邀请、人气火热的美丽女孩。
但和一般的‘美神’不一样,她根本不理那些对她有意的男人。所以她几乎不会在晚上出现在大厅,成为众人的视觉焦点、谈论对象后,被这一晚的约会对象带走。然而就是这样,她依旧被叫做‘美神’。
事实上,说‘随意’都有些温和了,有的时候能明显感觉到他们表面的称赞追捧下,那种骨子里的看不起。
露丝的问题在于,她将目标定在了前者,不是目标为前者,但后者也能接受,而是只接受前者!她之所以头也不回地离开家乡,来到纸醉金迷的纽约,可不只是为了做个体面主妇!如果是为了这个,她在萨凡纳就行了。
这样的丽莲好像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吸引来‘大鱼’了,说不定她要找到一个愿意和她结婚的‘大鱼’也轻而易举——想到这一点,露丝已经愤愤不平了。
她在萨凡纳也不是没有不错的追求者求婚,如果当时答应,她现在已经舒舒服服呆在郊区的家里,家中还有一个家佣和一个保姆了(如果有孩子的话就会专门雇一个保姆)。
想到这些的露丝,之前隔着很远,所以显得不算什么的愤愤不平,忽然就强烈地冒头了。尤其她注意到了那位‘但泽先生’对丽莲的小心翼翼——克里斯托弗很绅士地对待着丽莲,态度尊重,没有露丝经常见到的,有钱男人对一些年轻漂亮姑娘的随意。
因为哪怕没有晚上那一场‘亮相’,只要她出现在公共场合,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但不管怎么说,女职员肯定是买不起这样的礼服裙和珠宝的。哪怕是漂亮姑娘能挣钱的模特、演员,也同样买不起——模特、演员的收入是比普通人高,但其实也没有高到哪儿去,露丝自己就在这一行,当然有发言权。
这一行真能够发财,她们也不会个个急着给自己找一个‘好归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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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很快注意到了丽莲一看就很美丽、昂贵的礼服裙,以及更加昂贵的珠宝——她并不清楚丽莲来纽约后做了什么,只知道肯定不是模特或者演员,去出版社做了女职员也只是隐约听说,而且那也是一年前的事了,谁知道现在的情况呢。
之所以会失败,露丝事后复盘,认为一方面是自己手段还不够熟练,毕竟她也才来纽约一年多。另一方面,就是纽约机会虽多,竞争也是最激烈的。或许她在萨凡纳已经是非常受欢迎的姑娘了,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她做太多,略微施展魅力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但在纽约,这显然不够。
但这二者也不一样,好莱坞大明星有名气做光环,又习惯了挥洒魅力(这几乎是他们那一职业的本能),会有那样的现象很正常。但丽莲……说实话,露丝嫉妒她,尤其随着自己在纽约碰壁,越来越嫉妒了。
但就是这样的家伙,这样平常会被露丝和同伴的姑娘们称之为‘有教养的混蛋’的家伙,却对丽莲完全不一样——他珍视她,似乎把她当作了女神一样。
如果说,一开始来纽约时,怀揣着自己也能在纽约得偿所愿的心,露丝对丽莲并没有太多介怀(毕竟纽约比她更漂亮的姑娘很多,只要大家不是要抢同一个目标的,也犯不上太在意)。那随着她连续失败,她想起丽莲又觉得不同了。
她有得天独厚的美丽,但又不只是美丽。她外在的美丽,以及和外在的那类美丽相矛盾的气质,极大激发了观者的兴致。这是一种很难说的感觉,只能说她出现在人群中,就是容易第一时间被看到。
基于此,露丝不假思索地得出了一个结论:丽莲早就不像是当初在巴比松那样,对男人们不假辞色了!她现在一定有了一个‘供养者’,不,不只一个也说不定……甚至当初的不假辞色也可能是装模作样,为的就是更好的‘价格’。
要说是这位‘但泽先生’本身人就好吗?好像也不是。之后简单的寒暄,虽然能看出他不错的教养,对她也没有那种轻视,但那种天生富贵和事业成功造就的冷淡是一样的。
目标定得如此高,相应的就会更困难,反正露丝已经失败两次了——这里说的失败,是指有两条‘大鱼’都对她有兴趣,并且还有了一些后续发展,但都卡在了确定固定关系这一环。
这让露丝感到可笑!什么‘女神’?只是和她一样来自南方小城、出身下层的女孩儿罢了!同样都是依靠美色,为什么丽莲就能什么好事都遇到?说不定耍了什么手段,还真让这位‘但泽先生’以为她是个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呢!
只不过这些行当以美为生,大家会更在意外在形象,且从不吝惜在外表投资,再加上有机会得到各种‘赞助’,看起来就普遍光鲜亮丽。比如她作为一个模特,如果拍服装广告,就经常得到赠送的衣服什么的。
这两条大鱼,一个是单身的花花公子,只想玩乐,不想定下来。他甚至连女友都不想要,认为有了女友其他女伴就不能光明正大地交往了,所以over。另一个则是已婚人士,他在女伴到女友/情人这二者的转换上就更谨慎了。毕竟哪怕此时的贵妇对老公外面的‘彩旗’再宽容,一般也就是女伴的程度,如果是女友或固定情人,多少是要闹的。
露丝会有这样的结论并不奇怪,不只是因为人容易‘推己及人’,也因为六十年代初的美国就是如此。一个出身下层的漂亮女孩儿,来到大城市之后,一年不见,忽然就靓装华服、珠光宝气了,一般也只会联想到被有钱男人养着了。
要说在纽约也能轻易得偿所愿的女孩,露丝首先就想到了丽莲,她实在过于有魅力了。类似的魅力,露丝只在一次派对上,从一位好莱坞大明星身上见过,对方好像什么都不用做,天然就是所有人视线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