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1/1)
午后,烦恼不已的我与说得口干舌燥的妈妈终于降落在故乡温暖的土地上,走出机场出口,迎面停放著一辆崭新的高级轿车,那光灿灿的车身,在夏日耀眼眩目的阳光直射之下,放散著猪血般鲜红的强光,两个年轻的男子,悠然自得地站在轿车旁,笑吟吟地望著我,虽然阔别多年,我还是认得出来:那个叼著半截香烟的家伙,是我童年时代的光□玩伴——杀猪匠卢清海的三儿子——三裤子;而另一个,而是二姑的独生儿子——调皮而又可爱的小表弟——铁蛋。
“力,”我正与两个年轻人热切地对视著,刚想张嘴相互问候一番,突然,从轿车的尾部,款款走出一位身材轻盈、衣著简朴的年轻女子,那忧郁的秀颜饱含深情地凝视著我,乌黑的短发在微风中轻拂地飘荡著!啊——,老姑,我的注意力,顿然全部转移到年轻女子的身上,大嘴一咧,忘情地呼唤起来:“老——姑!”
(一百三十一)
“力,”在众人面前,尤其是在妈妈的眼前,老姑尽力控制著既兴奋又悲切的情绪,抬起细白的小手,以一个长辈关切而又爱怜的目光,轻柔地擦抹著我眼角的泪珠:“大侄,坐了大半天的飞机,你一定很累了吧,快点坐到车里去吧,二姑在家里,正忙著给你做饭呐!”
“菊子,”妈妈一扫往日对老姑的轻蔑之色,脸上堆著极不自然的微笑,殷勤地走到老姑的面前:“菊子啊,真得谢谢你了,这么多年来,小力买的土地,多亏你一直帮忙照应喽!”
“嫂子,”老姑闻言, 子一?,再也抑制不住,哗地淌出一滴无限感伤的泪珠:“嫂子,谢什么谢啊,我跟力,大侄,什么说的也没有!唉——,咦——,……”
“哥们,”看到悲悲切切的老姑,以及面面相觑的我和妈妈,为了打破这让人过于沉闷的气氛,三裤子啪地甩掉烟蒂,一边用铮亮的皮鞋哧哧地踩踏著,一边冲我嘿嘿一笑:“哥们,还认识我么?”
“当然认识喽,三裤子,”我转过脸来,友好地伸出手去,紧紧地握住三裤子有力的大手掌:“嘿嘿,你就是扒了皮,烧成灰,我也认识你!嘿嘿,哟,”我突然发现,在三裤子粗壮的手腕著,挂著一条硕大的、光灿灿的金手链:“豁豁,好大的金链子啊,哥们,多年不见,听说,你混得不错,发了大财啊?”
“没,什——么,”三裤子肥实的面庞露出胜利者既自信又得意的微笑,而嘴上,却假惺惺地谦虚道:“还行吧,天老爷照顾,赶上了好时机,捞了几个图鳖纸!可是,跟你比,我就差得远喽,哥们,你现在可是咱们镇上名符其实的地主哦!哥们,还是你有远见啊,十几万置下的地皮,如今,跳著高往上涨啊,都伍佰万了,还是不肯卖!嘿嘿,……”
“呵呵,”我冲著三裤子会心地一笑,望著他那亮闪闪的、又粗又长的金链子,又瞅了瞅他那脸十足的暴发户、土财主相,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了难忘的童年时代。
啊,想当年,三裤子这只挂著金链子的大手掌, 脏得简直无法形容,并且,穿得破衣烂衫,赤著黑脚,到处乱跑。
当他的屠夫爸爸结果一头笨猪的性命之后,哧啦一声,用尖刀凶狠异常地割开猪蹄的根部,然后,冲著三裤子虎哧哧地瞪了一眼,三裤子心 神会地跑到死猪旁,脏手拽住臭哄哄的猪蹄,小嘴对准被尖刀割开的裂缝,腮帮子一鼓,便呼哧呼哧地吹灌起来。
随著三裤子小肚子不停地起伏,可怜的死猪犹如气球般地膨胀起来,身旁的屠夫满意地笑了笑,顺手拽过一条细麻绳,将猪蹄系紧。然后,爷俩一起用力,嘿哟、嘿哟地将胀大如球的死猪,投进热气翻滚的黑铁锅里,开始刮毛!
我在故乡生活过一段时光,虽然也能心惊胆颤、笨手笨脚地杀死蠢猪,可是,吹猪这套手艺,由于嫌脏,我却始终也没有学会,如今想来,真是遗憾啊,手艺没有学到家哟!
而今天,我从儿时起就对之不屑一撇的三裤子,非常意外地发了横财,为了显示他的成功,为了炫耀他的财富,便堂而皇之地,当然,也是理所应当地戴上一条沉甸甸的金链子。不仅如此,当我的目光移向三裤子的面庞时,又有了新的发现,在他那粗短的脖颈上,还有一条更为硕大的金项链。
望著眼前这位意满自得的土财主,我心中暗暗菲薄道:哼,没文化,就是没文化;缺涵养,就是缺涵养!真是底蕴不足,狗肚子盛不下二两酥油啊。可是,转念又一想,这,也怨不得三裤子,这,似乎是故乡小镇上一种不成文的传统,或者说是一种通病。
故乡的许多人们,对于日常生活、柴米油盐、一日三餐,不甚讲究,很不愿意在这方面耗费过多的时间和财富,只要能填饱肚皮,维持最基本的体能消耗,便认为达到了饮食之目的。如果哪一户人家、或哪一个人,总是热衷于大吃大喝、满足于口腹之欲,乡亲们便满脸不屑地暗暗骂道:你瞅那家人吧,真他妈的没出息,有钱不知道干点正经事,一天到晚就知道没完没了地陷屁眼子!
那,什么才是正经事呐?钱,应该用在什么地方才是办了经正事呐?故乡的人们一致认为:一个成功者,他的成功之处应该体现在拥有一座豪宅,这第一件正经事,并且,这是小镇的乡亲们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他们信心十足,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契而不舍;其次便是衣著穿戴,一个成功者,绝对不能没有高档的服装及大量的金怠手饰,否则不能被认为是一个真正的成功者。而对面的三裤子,不正是这样的成功者,办了正经事么!
“力哥,”我正与挂金戴怠的三裤子握手寒暄著,小铁蛋迈进一步,笑嘻嘻地横在我和三裤子中间:“力哥,你还认识我么?”
“你,哼,”我松开三裤子的大手掌,咚地捶了小铁蛋一拳:“你呀,不就是小铁蛋么,哼哼,想当年,我跟三裤子弹溜溜的时候,你还穿开裆裤呐、还抹大 涕呐,……”
“哈哈哈,”
“力啊,”老姑依然以长辈的目光深情地凝视著我,同时,柔情蜜意地搀起我的手臂:“快别闹了,有话,回家再说吧,”然后,老姑冲大家建议道:“大家快上车吧,二姐正等著咱们回家吃饭呐!”
“嘿,”三裤子自豪地拉开车门,正欲坐到驾驶位置上,我一把拽住他的衣 :“哥们,来,让我开吧!”
“呵呵,”三裤子顺从地溜到一旁,我乐颠颠地钻进车里,美滋滋地握住方向盘:“哈哈,我一看见好车,手就痒痒的不行!不好好地摆弄摆弄,就像缺少了点什么似的,……”
“嘿,”三裤子坐到的身旁,提议道:“哥们,喜欢好车,就买一个呗,你又不是没有钱,买不起!”
“力哥,”小铁蛋以怀疑的态度问我道:“你还认识回家的路么,你知道往哪开么?”
“废话!”还没容我作答,老姑充满自信地替我答道:“当年,你力哥开车回故乡的时候,你还上学呐!”
“哼哼,怎么,瞧不起我啊?”车外扬起阵阵暖风,我深深地呼吸一下:“哼,小铁蛋,不是我吹牛哇,故乡,我太熟悉了,我不用睁眼睛看,就用 子闻著车外的气味,也能把汽车顺利地开回故乡的小镇里去!哈,哥们,废话少说,还是开路吧!”
午后的斜阳呈著老气横秋的黄红色,散散慢慢地扬洒在波浪翻滚的稻 上,一望无垠的大地,升腾著灼人面颊的气浪,从飞速的车轮下,无孔不入地溜进车厢里,掺裹著故乡特有的粪肥气味,像个撒娇的孩子,极为调皮地扑打著我那风尘朴朴的面庞。
我一边操纵著方向盘,一边全神贯注地凝视著正前方。车轮每转动一周,我对故乡的思念之情便增添一分!啊,故乡,我可爱的故乡,我熟悉这里的每一栋房屋、每一条街道;即使是路边那微不足道的一草一木,都能让我心潮起伏,感想联翩。
“嗯,这是怎么回事?”当我兴奋地将汽车驶下高速公路时,面对著眼前一条条新开辟的、纵横交错的街路,不禁茫然无措地嘀咕起来:“嗯,这,是从哪冒出这么多路来,这,应该怎么走哇?”
“嘻嘻,吹,吹,”身后的铁蛋终于抓住了把柄,不失时机地挖苦我道:“吹,吹啊,力哥,你不是说闭著眼睛,闻著气味就能把车开回家去吗?吹啊,吹啊,谁也别告诉他,看他怎么开,看他怎么闻,嘿嘿,开啊,开啊,往哪开啊!”
“嘿嘿,”我瞪大了眼睛,努力辨别著故乡的方位,啊,天空中随风飘浮的气味,还是故乡特有的气味,可是,绿茵茵、平展展的大地上,却发生了让我料想不到的巨大变化,不仅仅是公路交错纵横,一栋栋高大的、崭新的楼房犹如积木块般地散布在密如蛛网的公路两侧。
啊——,弹间之指,岁月无情地流逝而去,随著岁月的车轮的飞速旋转,故乡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儿时那简朴静寂的景像早已荡然无存。啊——,看来,昔日的故乡,只有到梦境中去寻觅了。那绿水青山、那鸟语花香、那充满田园风光的故乡,已然成为历史,已然成为永远无法挽回的过去,如今,徒然仅剩美好的追忆。
“嗨嗨,力哥,错了,错了,”我正痴迷地审视著既熟悉又陌生的故乡大地,身后的铁蛋又起哄似地嚷嚷起来:“嗨呀,力哥,不对喽,错了,错了,往左拐,往左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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