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的故事 第三部(50)(1/5)

    第五十〇章·答应与否

    作者:方鸿渐

    29年12月2日

    看完落款,我仿佛看到一个即将溺水的男人在拼命挣扎,露出一副狰狞的模

    样。当他好不容易抓到一根救命稻草时,又露出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他在抓到

    妻子出轨证据的同时,竟然有了额外的收获。这个额外的收获为他的贪得无厌提

    供了的筹码:

    一、我除了要赔偿他为了减刑而上交的大概300万的赃物,还要补偿他的尊

    严300万,合计600万元;

    二、我要运用司法权力关系,让他的认定实际收受赃物的总额不过100万元,

    结合他自己主动交待(根本不算是自首)和提供监察机关不掌握的其他信息(实

    际是出卖他人)的情况,判刑不超过2年;

    三、我要在他服刑半年之后,设法为他获取保外就医,他自此实际上已经不

    再服刑了,只不过自由受到了一定限制;如果结合他被留置的时间计算,他实际

    服刑的时间会更短;

    四、我还要给他重新获得一份工作,至少是亓老公那样的消防类公司。按他

    原来的职位,在新的公司里他还得是一个管理层成员,待遇还不能太低;

    五、他自己不能生育,但他还想继续欺骗秋,霸占这个漂亮、气质高雅的女

    人,即使这个女人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他也无所谓,只要那个让他老婆怀孕的

    男人给他足够的金钱并为他今后生存提供一份体面的工作;

    他赖以提出这些条件的筹码就是我和冬的关系以及有可能破坏军婚罪导致的

    入狱可能性。他现在的这封信已经不仅涉及到我,而且涉及到冬,以及老黄,这

    个我真正赖以进步的后台。如果说,把老黄都搭进去了,那就意味着老黄必须出

    手,我难以想象这样推导下去会引发什么样的连锁反应,后果实在难料,还是先

    不想的好。

    我沉吟了一会儿,抬起头说,装着神情轻松地说:"信我看完了。"不过,

    我不是优秀的演员,严肃的表情和勉强的笑容还是被面前俩个女人给识别出来了。

    她们俩其实是真正的演员,即使是声乐老师,都有舞台表演的经验,对人物的表

    情应该有专门研究的。

    "哥,是不是问题比较严重?"亓站起身来,想过来看看信的内容,毕竟秋

    的老公被抓,她也觉得非常难过。

    我赶紧关掉文件说:"他涉及的问题还好,但如果我们能帮上忙的话,最终

    看看能不能有一些生机。"当着秋的面,我不能把她老公犯的事说出来,更不能

    说他提出的条件。现在秋怀的可是我的孩子,我得让她的心情尽量保持愉快,将

    来生出一个健康阳光的孩子来。现在她的老公被抓,而自己怀的是别人的孩子,

    而老公却在勒索这个孩子的真正的父亲,她的小心脏恐怕一时承受不了,还是暂

    时不能说出实情,我得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瞅准机会再说。

    秋一脸忧郁地看着我。

    "是这样的,"我清了清嗓子说:"他在行使自己职务的过程中,收受了一

    些不该收的财物,说白了,也是犯了贪腐之事。不过,搁现在这个大环境里,握

    有实权的干部很难幸免的。"

    "总额大吗?"秋紧张地看着我。

    "按法律规定,收受贿赂在5000元以上就够入刑了,你老公这次被判刑是逃

    不掉的。但你放心,他这次不是主犯,是被牵扯到的,我会尽全力帮忙的。你也

    不要担心,你老公还是不错的,就贪腐了一些,没有在外面拈花惹草。"我试图

    轻描淡写地解释道。

    "他要是再沾花捻草,我看就把他直接给休了。"亓一旁打抱不平地说。

    "他应该是顾家的,他不也是也给秋买了新的房子,还买了特斯拉Model3嘛,

    说明他非常爱秋的。"在秋看来,我说的是事实。

    "嗯——"秋没有多说什么。

    "这样,亓你陪同秋回家,这事我好好琢磨一下该怎么办才好。最近一些日

    子你就住到秋家里,一定帮我好好照顾秋,有什么情况及时和我说,需要用钱啊

    什么的你就垫上,算我头上。项目上的事我会帮你安排好的,你不要担心。还有,

    U盘放我这吧,我回头再研究研究上面的内容。"我一不留神,就把秋当着我孩

    子的妈妈了,关键是把材料给留下来,先保守这个秘密再说。

    "哎呀,好像秋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你的一样,搞得你这么揪心烦心劳心。"

    亓笑嘻嘻地起身道,"你放心,我一定帮你照顾好你最最亲爱的秋妹妹。"说着,

    亓拉着脸上泛起红晕的秋准备出门。

    我赶紧补充道:"秋,你下次去探视的时候,和你老公说一下,我一定会帮

    忙的,让他不要担心。他就是不写这封信,冲着我俩的关系我也会出面的。"

    秋感激地点点头,和亓一起走了。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的内心翻腾不息,我不得不思考如何应对安的这封信。

    安的材料不得不说具有巨大的杀伤力,公布出去相关人员将无一幸免,肯定会引

    起轩然大波。

    我先仔细研究了一下法律,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是

    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这

    是无可厚非。但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

    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我和秋发生关系是在安仍然是消防官兵期间发生的事,如

    果那时安告我,破坏军婚罪这一条是成立的。至少法官会给出带有无限同情心的

    判断"人家在前方为了老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在舍生忘死地救火,哪知道自己家

    里却意外后院失火,不判你,我们还怎么能让那些消防官兵们在关键的时候去保

    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现在消防改制了,改制之后的消防官兵不再是现役军人,他们已转为

    人民警察序列,享受公务员待遇,因此现在安的身份是公务员,不应该按现役军

    人处置。我国法律是不溯及即往,一般实行的是从新兼从旧兼从轻原则,也就是

    如果法律变得有利于行为人的,就从新;如果法律变得不利于行为人的,就从旧

    (前提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在新法律生效之前发生的)。因此,只要法律变更的,

    依照从轻原则,哪个规定轻就选择哪条法律条款执行。

    现在情况特殊的是,法律条文没有变化,但行为人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相应

    适用的法律条文也发生了变化。例如,现在再和已婚消防官兵的家属发生婚外行

    为,就不是按照破坏军婚罪来处理,因为他们都是公务员了。即使回到我的行为

    上来看,按照刑法上的从轻原则,我也不应该按照破坏军婚罪来论处。但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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